最近修订日期:2024年7月9日

停百汇服务条款

一、条款适用说明

欢迎使用智慧物管停车充电一体化云平台!

当您使用智慧物管停车充电一体化云平台(停百汇)系统(包含官网tingbaihui.com、配套管理系统、移动端APP及平台全部业务功能,以下统称「系统」)时,本《服务条款》(下称「本条款」)对您具备完整约束力。

若您使用停百汇及其关联主体运营的产品、专项服务,或对单一产品服务存在疑问,请查阅对应产品专属《服务条款》或《最终用户特许协议》。

特别提示:如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访问本系统(本条款定义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),本条款不适用,请单独查阅《服务条款(中国内地用户)》。

请完整阅读本条款、平台配套政策及使用规范,明确系统合法使用范围与禁止行为。您使用本系统的全部行为,均需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与本条款约定。

若您不同意本条款任意内容,请立即停止注册、登录及一切系统使用行为。

二、签约运营主体

本系统由北京嘉晴文化科技有限公司(文中统称「我们」)独立开发、运营与维护。

若您使用我方关联企业、合作渠道运营的细分停车产品,对应产品专属协议中将单独列明该产品对应的签约主体。

三、条款语言效力约定

我们可根据运营需求,将本条款翻译为多语种版本。若本条款英文原版与其他语种翻译文本存在释义、内容差异,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,以英文原版作为唯一生效依据

四、配套政策与专项服务规则

如需了解平台收集、存储、使用您个人信息的完整规则,请查阅《隐私政策》。

停百汇提供多元化停车配套产品与服务,各产品专属约束规则记载于对应产品《服务条款》或《最终用户特许协议》,独立于本条款。

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,以下配套政策同步对您生效:

五、条款与平台服务更新规则

我们可依据法律法规修订、平台功能迭代,更新、修订本条款。在法律允许范围内,我们可无需提前通知用户,直接更新系统功能与本条款内容,仅同步更新条款顶部修订日期。

条款更新后,若您继续使用本系统,即代表您自愿接受修订后全部条款约束。

六、收费许可说明

本系统非免费服务产品,用户需通过官方或渠道商完成付费。
1. 建议收费标准:5000元/车场;
2. 计费模式:按车场、车道计费包年,或每日自动扣除维保服务费;
3. 常规合作协议服务期限:五年。
4. 扩展自定义功能收费模块。
5. AI全智能化服务5000元/车场。

七、第三方内容与服务免责

我们尽力保障平台展示内容准确完整,但不对系统跳转、内嵌的第三方内容、第三方服务承担合法性、准确性、可靠性担保,亦不代表我方认可、支持第三方内容。

您知悉并同意,自行浏览、引用平台内第三方内容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您自行承担,第三方内容存在失真、误导性内容的,与我方无关。

八、平台商业内容说明

我们可根据运营需求,在系统内展示商业推广内容、活动资讯等商业信息。

九、知识产权保护约定

系统内全部知识产权均归我方或我方授权方所有。对于您主动向平台提交的意见、优化建议,我方有权不限次数、不限场景免费使用,无需另行征得您同意、支付任何费用。

无论您是否下载、使用平台内数据、软件,我方商标、产品名称、LOGO、域名、品牌标识等知识产权权属保持不变。未经我方书面许可,您不得擅自使用上述知识产权。

严禁对本系统、配套软件实施复制、修改、反编译、逆向工程、提取源代码等侵权行为。

十、服务保证与免责条款

本系统按「现状、现有可用状态」向用户提供服务。我方无法保证系统永久无中断、绝对安全、无漏洞、无病毒、零故障。

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,您自愿放弃全部隐含承诺与担保,包含产品适用性、特定场景适配、所有权、不侵权等各类隐含保证。

十一、平台责任边界

我方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,不超出现行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。除法律强制禁止情形外,在任何情况下,我方无需对以下损失承担赔偿责任:间接损失、特殊损失、衍生损失、惩罚性赔偿;经营亏损、营收利润损失、商誉损失、数据内容丢失损失。

上述损失成因包含但不限于:病毒、黑客网络攻击、软件系统故障、账号未授权使用、我方无法合理管控的外部风险,即便我方提前知晓该类风险存在,亦无需担责。

十二、用户赔偿保证义务

如因以下情形引发第三方索赔、诉讼、仲裁、追责,您承诺全额赔偿我方、合作方、关联公司产生的全部损失、诉讼费、律师费等所有开支:

1. 您使用本系统产生侵权、违约行为;

2. 您违反本条款任意约定。

十三、服务权限终止规则

本条款自您首次使用系统起生效,直至我方暂停、终止您的系统访问权限为止。我方有权根据违规情况,临时限制或永久封禁您的账号与系统访问权限。

十四、通用法律约定

本条款构成您与我方针对系统服务达成的完整协议。针对本条款未明确约定的诉求,您无权向我方主张权利。

若本条款任一章节、条款被司法机关认定无效,不影响其余全部条款的法律效力与可执行性。

若法院判定我方无法强制执行某一条款,我方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,替换为效力近似的合规条款。

我方未及时执行、追责本条款某项约定,不代表我方放弃对应权利;条款终止、服务到期后,涉及双方赔偿、知识产权、保密等性质持续有效的义务,永久保持约束力。

未经我方书面许可,第三方无权依据本条款向任意一方主张权利;您不得擅自转让、转移本条款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、义务。我方可无需通知用户,自主转让、分包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责。您确认,我方合作方、关联企业无需对本条款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
十五、管辖法律与争议解决

1. 管辖法律:除专属补充条款、用户属地强制法律另有规定外,本条款及因本条款产生的全部纠纷、索赔,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。
2. 仲裁规则:所有争议、纠纷、索赔(包含条款效力、履行、违约、终止相关争议),均按照提交仲裁通知时有效的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》,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。
3. 仲裁配置:仲裁地点为香港;仲裁庭仅设置1名仲裁员;全部仲裁程序使用英文开展。